各区内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厅电子函〔2023〕2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自行下载)文件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有申报需求的企业于2023年9月1日至9月20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同时,于9月21日前将从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必要佐证材料,一同上传至登录天津滨海高新区智慧经济平台(https://tjgx.chinagazelle.cn/region/),我局将根据平台内上传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推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填报高新区平台时如遇账户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等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7858955394。
请将信息填报系统生成纸质文件及必要佐证附件纸质版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电子版材料(光盘),于9月21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天津滨海新区日新道188号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5层),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企业可于10月31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清单有效期内,如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 45日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告。
申报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高新区经发局
2023年9月15日
来源: 天津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