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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撤销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函》,中履(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依法撤销中履(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上述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交回我局政务服务中心华苑科技园分中心2楼19号窗口、海洋科技园分中心2楼10号窗口或渤龙湖科技园分中心1楼8号窗口(办理电子证书的除外),并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83718231)。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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