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区建交局《关于协助撤销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七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2年9月26日修正)第六条、《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1〕1号)第十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天津鲲之鹏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向社会公布原证书作废。
请上述单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正、副本)(已办理电子证书的除外)交回证书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83718231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2楼19号窗口。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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