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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新圣龙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职工王小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2-03 16:02      来源: 天津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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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新圣龙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王小强(身份证号:120225********2971)于2026年1月7日向我委提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因你单位拒不确认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根据《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19〕32号)规定,我委于2026年1月21日出具《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编号:S112019320250246),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之规定,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