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小学转学通知公布如下:
1、申请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高新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人户合一)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接收转学生学校及年级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简称“高新区第一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简称“高新区海洋小外”)、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简称“高新区华苑小外”)。
以上三所学校接收申请转入2025级(一年级)、2024级(二年级)、2023级(三年级)、2022级(四年级)、2021级(五年级)的学生。
3、高新区学区范围
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航天城一期、航天城二期、航天城三期、御湖湾、观湖湾、瞰湖湾、渤龙公寓、湖岸花园、渤龙南苑、渤龙北苑、恒湖苑、龙泽东园;高新区海洋科技园盛景花园(奥莱城)、创想城东区、和旭园、吾悦华邸、紫悦华邸、雅悦华邸、云悦华邸、芯云园、芯澜园、瀚澜苑、金海御湖园、湖悦居、梧桐锦苑、和丰广场、苏商大厦(底商除外)、盛瑞福大厦(1号楼 4-21层);高新区华苑科技园誉景雅苑、和光北苑、和光南苑、融汇景苑、富御园、富舜园、麦迪逊广场、十华里(10-14号楼)、科馨公寓、康达尚郡、学府云庭(11号楼、13-23号楼)。
4、转学申请提交材料
(1)学生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学生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2)高新区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学生父母、学生祖父母或学生外祖父母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学生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学生外祖父母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4)全国联网学籍号(无需提供纸质证明,需知晓号码,确保经全国系统查询后状态为正常学籍状态)。
5、转学申请登记及办理手续时间
本次转学登记采取“网上预约、到校核查”的方式进行,办理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9日(其中12月15日-17日网上预约,12月18日-19日下午2:30—4:30到校核查材料)。需要办理转学登记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扫码填写相关信息预约到校核查时间,在预约时间段内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拟申请转入学校进行登记,由学校进行初步核查。

6、特别说明
(1)转学工作由受理登记学校进行材料初审后,高新区社发局将结合区内公办校学位情况予以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接收学校于开学前一周告知转学安置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
(2)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指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登记,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转学申请。
(3)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与审核材料有疑义的学生进行联系确认,请您保持转学过程中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因中途换号、停机等无法联系修改相关信息或补交材料从而影响转入申请结果的,责任自负。
(4)高新区社发局将联合公安局、房管部门对提交的转学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将取消转学资格。
(5)学生如为非正常在籍生,家长瞒报情况一经查实,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6)学生符合转学资格的,申请转学登记后应配合学校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开学后学生未到转入学校如期报到并正常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高新区社发局。
政策咨询电话:
高新区第一学校:022-59830808
高新区海洋小外:022-60270663
高新区华苑小外:022-23718868
高新区社发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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