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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巽霖科技有限公司先进玻璃陶瓷PCB板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1-09 10:24      来源: 天津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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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tht.gov.cn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巽霖科技有限公司先进玻璃陶瓷PCB板制造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天津巽霖科技有限公司先进玻璃陶瓷PCB板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高新三路116号2号厂房

    建设单位

    天津巽霖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华测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天津巽霖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高新三路116号厂区2号厂房闲置区域建设先进玻璃陶瓷PCB板制造项目。2号厂房建筑面积4246平方米,现有陶瓷玻璃基板研究和制造项目,已履行环保手续。本项目通过优化调整车间平面布局,在现有车间内新增玻璃陶瓷PCB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玻璃陶瓷PCB板30万平方米。该项目环保投资150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暂存、环境风险防控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蚀刻脱膜废气、化镀废气封闭收集,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上述废气通过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一根新建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DA002排气筒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相应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激光切割废气、涂覆阻焊废气封闭收集,收集的激光切割废气先经自带的过滤装置处理后,与涂覆阻焊废气一同通过1套“水喷淋+干燥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净化后由一根新建2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DA003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RVOC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生产废水经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上述废水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同经车间东南侧车间污水排口DW003排入海秦(天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厂区污水管网,经厂区总排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车间污水排口DW003水污染物中总镍排放浓度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相应限值要求;厂区总排口DW001水污染物中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TOC、LAS、总铜、总氰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相应限值要求;BOD5、石油类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生产设备、室外风机等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玻璃、废铜、废包装、废过滤棉、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清洗废液、废碱液、废酸液、电镀废液、喷淋塔废水、废钢化剂、废滤材、废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危险化学品废包装、废滤材、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时间

    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

    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