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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应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药物研究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5-09 17:11      来源: 天津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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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tht.gov.cn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应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药物研究实验室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天津应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药物研究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海泰绿色产业基地E座501室

    建设单位

    天津应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和佳源(天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天津应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购置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海泰绿色产业基地E座501室,建设天津应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药物研究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1148.33平方米,设置合成室、制剂室、稳定性室和分析室等,进行内分泌系统药物、电解质、酸碱平衡药物、抗感染药物以及肾病药物等相关药物制剂研发。本项目年研发批次150-200次, 年研发原料药总药品量600-800g,年固体制剂研发量12000g,年液体制剂研发量40000g。该项目环保投资25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收集治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控、固体废物收集及暂存措施、排污口规范化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或实验室密闭负压收集,汇入一套“SDG+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4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其排放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中"医药制造"行业限值要求,氯化氢、苯系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限值要求,乙酸乙酯、甲基异丁基酮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中相应限值要求。

    (二)第三次清洗废水、纯水机排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沉淀后,经海泰绿色产业基地园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园区污水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空压机、纯水机及楼顶的环保风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清运;纯水设备滤芯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合成实验废液、沾染废物、分析实验废液、真空泵废液、前两次清洗废水、废硅胶板、废弃制剂样品、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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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