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 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gxqspyj@163.com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对瑞莱尔(天津)控制阀有限公司控制阀门及气动执行机构组装制造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瑞莱尔(天津)控制阀有限公司控制阀门及气动执行机构组装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泰南北大街15号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二期厂房B区 |
建设单位 | 瑞莱尔(天津)控制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瑞莱尔(天津)控制阀有限公司拟投资210万元,租用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泰南北大街15号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二期厂房B区建设控制阀门及气动执行机构组装制造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1275.89㎡,设置机加工车间、装配校验车间、泵房、材料库、成品库等区域,购置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控制阀门3000台,气动执行机构3000台。该项目环保投资4万元,主要用于营运期噪声治理措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二)数控机床、加工中心、车床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废包装物、金属废屑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四)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2日 |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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