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办法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引领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动力,构建符合高新区实际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以知识产权赋能产业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局在《关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办法(暂行)》基础上,修订起草了《关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办法》(以下简称“《支持办法》”)及《关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支持办法》共八章26条,除总则、附则外,主要政策内容如下:
(一)知识产权创造(4条支持政策)
带动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国外知识产权布局,为国际专利、国际商标提供直接支持,奖励各类知识产权奖项,形成高质量知识产权带动效应,鼓励企业引育知识产权高端人才。
(二)知识产权运用(3条支持政策)
注重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推动知识产权在标准、品牌等方面加强运用。
(三)知识产权保护(2条支持政策)
支持知识产权依法维权,鼓励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侵权保险。
(四)知识产权金融(6条支持政策)
以行业服务机构为主体,鼓励知识产权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融资租赁产品、服务创新,进一步缓解大量以知识产权为主要资产的企业融资难题,激活企业知识产权金融价值。
(五)知识产权服务和成果转化(4条支持政策)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鼓励科研人员携带专利开展创业,支持市场主体在高新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挂牌交易,扶优扶强知识产权优秀服务机构。
(六)知识产权国际化(3条支持政策)
推动高端知识产权国际交流,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参展、国际研发合作、技术交流活动,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
三、办法亮点
(一)注重知识产权从“量”向“质”的转变
通过奖励获奖专利商标、支持成果转化等创造运用支持方式,转变企业重“量”轻“质”思维,提升知识产权价值。
(二)充分发挥优质资源集聚效应推动优质服务资源供给,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对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机构集聚高新区。
(三)探索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模式,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易、证券化支持办法,支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代理机构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金融价值,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四)形成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政策包含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金融、服务、人才、国际化、品牌、标准、认证、商业秘密等全方位,支持范围覆盖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全流程,形成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为知识产权生态产业园建设提供支撑。四、办法有效期及其他要求
《支持办法》有效期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6年4月25日。具体政策申报安排以高新区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