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图解:一图读懂高新区“电力工程一件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天津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实施方案》《天津市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方案》《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电力工程方面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从企业实际出发,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的要求,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内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许可--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事项进行集成办理,全面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
二、适用场景
“电力工程一件事”适用于天津高新区所辖区域内,不涉及跨区输电的500千伏(不含)以下的电力线性工程。企业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内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与“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许可--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事项时,可自主选择是否对两个事项进行集成办理,事项办结后一次性领取批复。
三、工作任务
(一)一次告知。企业在咨询申报时,高新区各政务中心综合窗口按照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企业自主选择情况,一次性告知所涉及相关事项的办理方式和申请材料,并做好政策解释与提醒引导工作。
(二)一表申请。拆解电力工程方面各类信息要素,整合为“电力工程一件事申请表”,基于企业自主选择,只需填写一张表单即可申请办理相关事项,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
(三)一套材料。企业可通过现场或以邮件方式获取“电力工程一件事”申请材料。
(四)一窗受理。企业可通过综合窗口同步提交“电力工程一件事”所含事项的全部申请。综合窗口一次性收齐所需材料后,分配至各事项审批人员,同步开展项目审核。
(五)限时办结。按规定时限发放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也可申请EMS邮寄。
四、工作要求
(一)编制办理指南。政务办、规资局联合梳理“电力工程一件事”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时限等,整合形成“电力工程一件事办理指南”,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指导,提高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性。
(二)强化审管联动。按照审管联动相关规定,“电力工程一件事”所含事项的审批结果、审批材料要及时推送至监管部门,强化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之间常态化沟通,形成工作闭环。
(三)加大宣传推广。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官方网站、报刊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大力宣传集成式政务服务改革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提升企业群众知晓率。
(四)严格合规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使审批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建立相关事项的法律法规更新机制,如遇法规政策调整的情况,及时做好办理举措的动态优化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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