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图解:图解《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效,助力实体项目加速实现开工建设,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以政务服务高质量履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提质、提效,全力保障项目早开工、快建设,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适用范围
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天津高新区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各类厂房、办公楼等实体项目(不包括政府投资项目)。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前置审批服务,加强统筹协调,构建“辅导精准、标准明确,时限严控、环节通畅”的全流程审批服务体系。以完成土地出让合同为起点,以项目开工建设为结点,实现民营和外资类房建项目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标准化办理时间不超过160天,其中简易低风险厂房项目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标准化办理时间不超过60天;国有类房建项目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标准化办理时间不超过210天。
四、主要举措
(一)强化政务服务与项目招商协同联动
1、推进审批和招商部门双向互动。实体招商项目签订落户协议后,招商部门应于一周内将项目基本情况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推送至政务办。由政务办提前介入、主动对接,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根据企业需求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表,帮助企业全面梳理从立项到施工许可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和办理条件,形成定制化全流程审批工作图,实行一次性告知、“一张图”推进。期间,政务办会同招商部门协调推动项目进度,为项目顺利推进提速增效。
2、建立“帮办管家”专属服务机制。依托政务办工程建设项目“专家+管家”服务系统,建立实体招商项目动态管理库,为每个项目配备“帮办管家”和“审批专家”,提供全程陪办、按需帮办、及时跟办的“一站式”服务。其中,“帮办管家”负责协助企业与招商部门、各审批部门进行实时沟通联动,按照全流程审批工作图,严格把控各事项周期节点,动态更新、通报项目进度变化及存在问题。全程帮助企业准备报审材料,指导企业通过各审批系统顺利申报,并第一时间向企业传送办理结果,全力缩短企业申办时间。
3、建立“审批专家”定向服务机制。根据高新区重点产业特点,组建“审批专家”定向服务小组,由政务办分管投资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应科室选配责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的骨干工作人员担任组员,为企业开展专业化审批服务。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协助企业策划“并联办理”路径,明确各事项办理流程、环节、时限等要求,确保企业第一时间获取审核反馈意见,做到精准、全面“一次性告知”。围绕审批关键环节,为企业提供政策解答、技术指导、路径咨询等服务。及时响应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会同帮办管家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问题高效解决,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全过程服务保障。
(二)打造线上线下集成式政务服务
1、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推动规划、建设等具备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依托大厅资源集成优势,打造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贯通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链条、一站式服务,真正实现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2024年12月31日前,力争实现招标、规划、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相关审批职能进驻窗口。
2、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加快推进高新区智慧政务平台建设,最大限度整合“线上”办事渠道,联通“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等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各类专业办事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依托智慧政务平台打通各部门信息壁垒,推动项目进度实时掌握、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
3、推动关联事项集成服务。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各事项审批标准,制订高频事项审批标准化服务手册。积极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踏勘、联合评审等,大幅压减企业办事成本。推动环评、能评、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用水计划指标等关联性强、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
(三)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常态化联合服务机制
1、建立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席推动会制度。由政务办牵头,会同工程建设领域各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和服务单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推动会,统筹协调、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就制约项目建设的审批、监管等方面难点堵点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协商,落实解决方案。联席会议由政务办定期召集和主持,对于涉及重大项目、区域安全稳定或需要政策突破等重要事项,可商请有关委领导出席。
2、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常态化管控。依托“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和高新区实体招商项目动态管理库,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全流程动态管控。由政务办会同相关部门对落地项目自立项至施工许可各环节明确要求、限时办结、到期预警、超时通报,加大行政效能督导力度,切实提升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3、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风险防控管理。优化高新区审管联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分工职责,畅通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沟通渠道,提升审管联动工作合力。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审批部门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告知承诺审批、容缺受理等事项清单,监管部门应及时向审批部门反馈未批先建、核验复工等问题的处理意见。借助上级部门、行业专家、法律顾问等多方力量,加大工程建设项目业务领域培训力度,强化全链条专业知识储备,不断提高审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服务能力、法规政策水平和风险防控意识。
(四)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规范管理
1、实现中介服务资讯的统一归集。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对各类第三方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取费标准、监管部门、投诉电话等信息进行梳理归集,形成统一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为企业便捷、精准、高效选取所需第三方服务提供指南,有效规避误选、漏选等导致的后续问题。
2、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领域管辖范围内第三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定期考评、约谈提醒、信息公示、警示通报等措施,督促第三方机构严格执行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相关要求,切实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企业加快办理前期手续奠定坚实基础。
3、加强网上中介超市推广。加大“网上中介超市”宣传和引导力度,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推广“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中介超市”服务功能,引导企业群众关注知晓,多渠道汇总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环评、能评、水土保持等服务机构考评结果,为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自主选取优质第三方服务提供参考,营造公平透明、竞争有序的服务环境。
附件: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非政府投资房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