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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关系领域一件事”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9-20 17:31      来源: 天津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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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图解:一图读懂《高新区“劳动关系领域一件事”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以及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在劳动关系工作领域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政务服务办公室与相关部门深入沟通,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实现稳岗位、稳生产、稳就业、稳增长的保障目标,从发展区域和谐劳动关系及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出发,将“劳动关系协调-集体合同审查”、“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备案”、“劳动关系协调-劳动合同备案”与“申报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相结合,通过加强审管联动,实现与监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关联性强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按照“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的要求,通过跨部门的协同配合,再造业务流程,探索“劳动关系领域一件事”办理模式,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责任部门

    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政务办”“人社局”)

    (二)适用范围

    “劳动关系领域一件事”适用于经营地址位于高新区范围内企业。

    (三)改革目标

    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取办理劳动关系协调-集体合同审查服务、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备案、劳动关系协调-劳动合同备案、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中的一个或多个事项。通过政务办和人社局跨部门服务模式,实现集体合同审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的联合申请。

    (四)改革内容

    1、一窗受理。申请人在咨询劳动关系协调-集体合同审查服务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告知“一件事”服务有关流程及具体办理事项。申请人自愿选择“一件事”服务的,可直接到“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办理。

    2、一次告知。“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根据申请人的需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一次性告知企业办理事项的相关要求、办理方式及申请材料。

    3、一口收件。“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负责收取办理业务所需要的申请材料,通过内部流转、数据共享的方式,实现联合受理。

    4、联合审查。政务办和人社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并出具办理结果。

    5、统一出件。审查意见结果由政务办“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发放,申请人可根据需求选择现场领取或EMS邮寄。

    (五)责任分工及工作流程

    1、责任分工:

    政务办牵头联合人社局,共同梳理“劳动关系领域一件事”涉及事项的政策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研究制定“劳动关系领域一件事”办事指南。

    2、工作流程:

    政务办负责统一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并分类,对集体合同审查的申报材料,依法作出审查结果并及时将结果推送至人社局;对工资集体协商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和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申报材料,及时流转至人社局,人社局将相关办理结果推送至政务办,实现同步申请、结果共享。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标准建设。“劳动关系领域一件事”要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以便利企业为出发点,积极开展部门间协调联动。政务办与人社局应详细梳理申报流程、整合工作环节、建立共享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跨部门联合标准化操作体系,后续广泛推广使用。

    (二)强化协同配合。政务办要会同人社局,不断完善办事指南,做好“劳动关系领域一件事”的政策解读、要点提示以及申报辅导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部门间信息交流和沟通会商机制,及时组织专项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政务办及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及引导,通过官方网站、报刊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及时发布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劳动关系领域一件事”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知晓度,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附件: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关系领域一件事”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