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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会会员服务卡持卡会员续保和上半年新投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7 14:26      来源: 天津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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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所属各基层工会:

    按照滨海新区总工会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持卡会员专享救助保障工作,自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持卡会员专享救助保障续保和上半年新投保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续保的人员范围

    截至2024年1月1日,各参保单位的在职工会会员(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和持有工会会员服务卡的会员)中,已通过本单位参保了上一保障期专享救助保障的会员。上一保障期即2023年度保障期,包括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全年保障期和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半年保障期。

    2024年1月1日后退休的工会会员,本保障期应予续保,经续保后于2024年全年享有专享救助保障;2024年1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不予续保,不再纳入专享救助保障范围。

    二、新投保的人员范围

    1.于2024年内新办工会会员服务卡的会员(含注销原卡后再次办理的)。

    2.于2024年以前办理工会会员服务卡但未参保,或者于2023年度保障期中断参保的会员。

    3.在其他单位办理工会会员服务卡后入职到本单位,未经本单位投保上一期专享救助保障的会员(无论上一期是否通过其他单位参保)。

    注:因机构改革、企业重组等原因,发生部分基层工会整建制的变更隶属关系,形成持卡会员集体调入新参保单位的,按照新投保会员对待。

    4.2024年度新入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要求一定持有工会会员卡)。

    三、保障期限

    1.续保的保障期限为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上半年新投保的保障期限为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保费缴纳

    本期续保和新投保的保费由市总和区总承担,会员所在单位不缴纳保费。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基层工会按照应予投保的人员范围对会员进行全面排查(可联系高新区总工会调取去年续保名单及新办卡人员名单,在此基础上修改),做到应保尽保,工会关系有转入或转出的人员要及时变更,杜绝重复和遗漏,确保参保人员信息全面、准确。请各基层工会高度重视此次投保续保工作,如出现漏报造成人员未能参保,无法享有该项权益的,后果由基层工会自行承担。

    2.因故不参保的基层工会,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请各基层工会认真核查,确保参保人员信息全面、准确(参保后在保障期内不得变更替换参保人员)。于5月31日前将核查相关附件电子版发到baijie@tht.gov.cn。逾期未上报,视为放弃投续保权益。

    联系人:白洁  联系电话:84806625

    附:《工会卡转入信息表》

    高新区总工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