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滨海新区《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人才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滨人才〔2017〕5号)文件精神,鼓励高层次人才在新区创新创业,重视发挥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为增强市场活力提供智力支撑。现按照《关于下达滨海新区人才发展基金2021年资助项目计划的通知》(滨人才〔2021〕3号)要求,开展2021年度获得国家级、市级人才称号的新区人才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2020年由新区推荐获得“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人才称号的,除享受国家和市级奖励外,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2020年由新区推荐获得“天津市授衔专家”“天津市杰出人才”市级人才称号的,除享受市级奖励外,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申报程序及要件
请国家级、市级人才称号人才积极申报,10月15日(周五)前,将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高新区人社局。报送材料包括:
1、获得相关称号证明材料一式3份;
2、其他辅助性材料一式3份。
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联系人:刘智宇赵娜
联系电话:84806526 84806882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日新道188号1号楼9楼
高新区人社局
2021年10月9日
来源:天津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