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津稳定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1号)文件规定,对安排外省市户籍员工留津过节的各类企业,根据其在岗稳定就业、依法参保缴费,且自2021年2月17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一直在津的外省市户籍员工人数,采取“先发后补”方式,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现将第二十七批企业外地员工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4日
受理部门:高新区人社局
受理电话:84806550
如对以下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高新区人社局反映。
高新区人社局
2021年4月8日
来源:天津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