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附件1),现征集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请各单位按要求申报。
一、申报内容
请各单位对照《<“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重点任务榜单》(附件2),申报集中攻关和示范试验项目。榜单外确有重大创新意义的项目也可申报。其中,示范试验项目应是已经核准备案、在建或已投产的项目,涉及创建示范的,应符合中央有关创建示范活动管理规定。
二、申报要求
1.项目材料不应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
2.项目承担单位须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或通过举报发现项目冒用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项目资格。
3.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资源统筹和要素整合,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不鼓励同一单位或同一研究团队分散力量在同方向下牵头或参与多个项目。
4.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申报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逐个项目填写“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信息表(附件3、附件4),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xqjfj@tj.gov.cn,纸质版请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于11月16日前反馈我局(地址:天津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化方式,本轮申报结束后,各单位如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随时申报,我局及时向滨海新区发展改革委推荐,“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另行印发项目征集通知。
(联系人:刘薇,联系电话:84806328)
高新区经发局
2022年11月14日
来源:天津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