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29号)要求,请各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依据《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编写工作。
请各企业于6月2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八份),电子光盘一张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天津市滨海新区日新道188号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5层),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张云珊;联系电话:84806311)
来源:天津高新区